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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征求意见稿)
(一)实施健康惠民项目。开展全民预防保健工作,对全县常住人口实施免费体检(其中0-6周岁及65周岁以上人群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其他年龄段人群每三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增强全民预防保健意识,提升我县居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龙门建设。免费为本县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流感和肺炎疫苗(流感疫苗82元/剂,一年一次;肺炎疫苗217元/剂,五年一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二)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力度。对高风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和协助监护人分别按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标准给予补助,一般性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补助,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及救助救治工作,将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1750元/月,免费发药标准由50元/月提高到70元/月。
(三)提高居民抵御风险能力。将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公众责任保险保障范围扩大至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处于龙门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然人,增强居民抵御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能力。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受益人群从本县户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扩大到本县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升居民抵御意外伤害风险能力。
(四)巩固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145元。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标准每月510元、410元;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6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184元;城乡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10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10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800元、2400元提高到1890元、2520元。
(五)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宽裕”总要求,全力实施55个省市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深化“3+3+X”的建设模式,实现创建示范村达到整治标准,切实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巩固扶贫攻坚的成果,基本建成省级新农村示范片(龙田、蓝田),全面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整治规划,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扩大惠农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为农民购买种植水稻、玉米、甜玉米和马铃薯等涉农保险;继续实施种植香蕉、龙眼和荔枝等岭南特色水果保险补助,降低农民种植风险,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六)改善文化教育教学条件。落实文化惠民卡制度,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对全县范围内在符合普惠性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儿童按每生每年400元标准给予补助,继续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进一步完善教育配套公共设施,完成龙城第五小学后续工程建设。
(七)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力度。整县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治污减排生态效益。完成蓝田河治理工程,改善蓝田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森林村庄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力度。
(八)缓解交通压力提高交通安全。完成甘香大桥重建与青溪大道改建工程,缓解县城交通拥堵压力。完成省道S355线龙门段改建工程。建设240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高出行安全。
(九)提升客运服务水平。推进县城新汽车客运总站建设,提升客运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接驳线路,增设县城沿江路公交站牌18个,提高出行便利。
(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完成县城东新路(县高级中学至彩龙商业街段)、白沙河堤东路和东区市政道路二期(文笔中路、华附南路和华附西路)工程建设。实施县城13条主干道沥青罩面改造,实现县城主干道路面全部沥青化。将广河高速永汉出口至永汉派出所道路拓宽为四车道。实施平陵街道易发大道改造和杨平路旧市场整治工程。购置一批机械化环卫清扫设备,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提高保洁效率。